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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储系统禁用储备金投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10:1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综合报道国家物资储备局24日发布通知,严禁行政事业单位以储备物资或资金进行投资,严禁从事期货、股票、外汇等交易。通知明确将“严格投资管理,防止再出现随意投资造成重大损失的问题发生”,违规者将受严肃处理。

  该通知表示,各行政、事业单位严禁以储备物资、储备资金、财政补助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进行投资,严禁从事期货交易、买卖股票、外汇、企业债券、各类投资基金和其他

金融衍生品或进行金融风险投资和境外投资。

  此外,还严禁国储系统行政单位使用固定资产进行投资。事业单位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必须严格履行投资申报审批程序,不得先投资后申报、边投资边申报甚至隐瞒不报。就事业单位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一百万元以下项目要报国储局备案;一百万元以上项目要由国储局批准。通知同时严禁行政、事业单位使用银行贷款进行投资,严禁为其他单位抵押担保。

  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通知明令“将严肃处理”。对审核监管不严、自行决策投资给国家和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据报道,去年年底,一位国储交易员在伦敦金属交易所建立了10万吨至20万吨的铜期货空头头寸,最终损失可能超过1亿美元。此事在铜市掀起轩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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