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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痫发作试用期公务员丢饭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11:00 大洋网-广州日报

  “试用期未满,我算不算正式公务员?人事局取消了我税务局公务员的录用资格到底算不算法院不受理的‘内部行政行为’?”带着诸多不解,因癫痫两度发作而痛失公务员“饭碗”的小贺为此打了两场行政官司,结果两审均被法院驳回。记者毕征

  大学生小贺(化名)2003年上半年参加了佛山市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笔试,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被佛山市人事局于2003年8月批准同意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并

发给《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安排至佛山市国家税务局工作,试用期为一年。小贺同年8月11日正式上班。

  事件回放:两次抽搐被单位知道有癫痫

  2003年9至10月间,小贺在单位的宿舍以及家中,先后两次突发抽搐症状,送医院后被诊断为“癫痫”。

  风声很快传到了单位,后单位将情况反映给了佛山市人事局。经人事局调查,小贺在报考公务员之前就发生过类似病症,但在参加由人事部门组织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过程中,并未如实填写癫痫病史等情况。最终,佛山市人事局根据《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癫痫病史……者为体检不合格”的有关规定,作出了《关于取消贺××国家公务员录用资格的批复》。小贺对这一批复不满,于2004年12月初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法律焦点:在试用期算不算公务员

  2005年年中,一审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佛山市人事局对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行为,是行政机关的内部行政行为,故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权限的受案范围。

  小贺不服,继而提起上诉,请求佛山中院撤销原审裁定。小贺并不认为人事局的做法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他的主要理由就是,“试用期未满,我还不算正式公务员。只有试用期满,经正式任职,才能取得正式的国家公务员身份。”

  他认为,根据司法解释,《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该行政机关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决定”。“我是佛山市国税局的公务员,取消我录用资格的却是佛山市人事局,因此,这一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该行政机关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决定,因此也就不属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范围!”

  终审裁定:被录用即为国家公务员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后认为,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第27条规定:“用人部门根据职位的要求,以及应试者的考试、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属国务院各工作部门的,报国家人事部门备案。属地方政府和各工作部门的,报市(地)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审批。按前款备案或者审批所确定的录用人员,即成为国家公务员。”因此,在佛山市人事局向原告发出《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知书》之后,“上诉人即成为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即使是在试用期,也属于国家公务员身份”。佛山市人事局在其试用期间,作出取消其录用资格的行为,属于行政机关的内部人事管理行为,故依法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日前,佛山中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的终审裁定。

  法官析法

  无隶属关系也算内部行政行为?

  小贺认为,人事局与国家税务局不属同一系统,人事局国税局的公务员作出的决定就不应属于内部行为。

  对此,佛山中院一位法官认为,在现有行政法律构架下,人事局的这一行为只能归入“内部行政行为”。以是否具有从属关系来区别内部行为与外部行为的观点已不被接受。

  由于公务员的权利义务涉及监察、奖励、任免、工资升降、福利待遇、住房分配等多方面事务,而这些事务大部分又不能由公务员所在的行政机关决定,现行的公务员管理制度就决定了除本行政机关外,还有诸如监察、人事等部门的行为将对公务员特有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就本案而言,对公务员的任免职权依法属于政府的人事部门,公务员所在的行政机关并无权作出任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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