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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回"有用"垃圾食品摆街卖 经营10年女档主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11:12 中国新闻网

  

拾回"有用"垃圾食品摆街卖经营10年女档主被捕

  香港警方联同食环署人员检走一批怀疑过期的即食湐、薯片及咖喱送往化验(香港太阳报图)

  中新网1月26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警方昨(二十五日)拘捕深水埗区一名在地

摊出售食物的女小贩,更发现其出手过期长达六年的酱油。

  被捕的四十七岁女小贩玲姐,经带署调查后准以自签担保外出,食环署将按例提出检控。食环署深水埗高级宪生督察林佩梅表示,根据法例第一三二章,凡出售过期食品,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入狱六个月。

  妇饮过期罐头汤肠胃炎

  被揭发出售过期食品的摊档位于深水埗鸭寮街近北河街,以出售二手厨具为主,但常有廉价食品放在旁出售,包括酱油、即食湐、米粉、咖喱甚至是已经潮湿软化了的紫菜。

  据悉,警方前日收到一封匿名信,指一名女子在上址购买两罐罐头汤饮用后,实时肚痛腹泻不适,经医生诊断后证实患上肠胃炎,事后检查有关罐头汤,证实已经过期一段日子,警方随即接手展开调查。

  垃圾站拾回“有用”垃圾出售

  据深水埗分区特遣队指挥官陈凯港高级督察表示,由于年近岁晚,不少市民会大扫除,弃置垃圾,亦有商铺将过期的食物弃掉,有拾荒者遂将在垃圾站拾回来的“有用”垃圾,以一袋十元、八元的价钱向该相熟的摊档东主出售,档主遂从中将有用的厨具及过期食物,以较市价便宜的价钱转售给消费者。

  经营近十年女档主被捕

  至于向该档主出售“垃圾”的拾荒者约有十人,经初步调查后,相信并无垃圾站的公职人员涉及案件。由于该档口已经营接近十年,不排除曾出售过不少过期食物。

  食环署发言人强调,该署有一套严谨监察过程,包括定期派员到超市及杂货店巡查,另外亦透过市民举报,检控违例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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