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颁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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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11:26 兰州晨报 |
据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455号国务院令,颁布实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华社25日受权播发这个《条例》。 《条例》规定,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条例》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烟花爆竹是否燃放由县级以上政府决定 国务院颁布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根据《条例》,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据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