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等3人违规售“炮”被新津派出所处15天治安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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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11:46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林子海林鹏报道)前天晚上,市公安局新津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连夜出击,在陈厝合村一举查获3个违法暗中销售烟花爆竹的小商铺,缴获了“火箭炮”、“电光炮”等烟花爆竹一批。违法经营者杨某等3人被警方依法处以15天的治安拘留。 当天晚上10时多记者在该派出所看到,数名民警正在清点查获的烟花爆竹,里面既有“大地花开”、“黑蜘蛛”、“彩光雷”等鞭炮,也有极具火灾隐患的“火箭炮”、烟花 弹等,林林总总共10余个品种约四五箱。被依法带到派出所的违法经营者杨某等人正接受民警讯问。据该派出所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春节临近违规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可能有所反弹的现象,他们一方面加强对辖区商铺经营者、住户的法制宣传,一方面抽调警力走访调查,及时打击违规售卖或燃放鞭炮的不法行为。24日晚上8时多,派出所在获悉陈厝合片区有人暗中售卖烟花爆竹的情况后,立即组织警力出击,在宁和街中段一食杂店当场查获3件烟花爆竹;紧接着又在永和街某号及其相邻的另一家食杂店搜查出两大袋数十盒包含“沙炮”、“彩光雷”、“电光花”等品种的鞭炮。经营者杨某(湖北人)、邱某(江西人)、朱某(江西人)对其从周边地区购进烟花爆竹违规暗中销售牟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公安机关重申,汕头市属“禁炮”区域,广大市民和商铺经营者都要自觉遵守有关法规,不要违法销售或燃放烟花爆竹。 (责任编辑:郑宇晖、林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