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存款被人挂失冒领银行储户共同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12:1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安阳讯昨日,记者从安阳市殷都区法院获悉:令该市银行储户关注的银行定期存款被人挂失冒领案,该院已于近日作出判决:储户、银行均有责任,所造成的6万元存款损失一家一半。

  2003年11月2日,安阳市民李某在安阳文明大道一家银行支行办理了一起金额6万元的定期存款业务,并为存单设定了密码,之后李某身份证被盗。存单到期后,李某前去取款

,发现6万元已经被别人挂失后取走。李某便以银行办理挂失手续时未认真核对为由诉诸法院。法院审理后查明,挂失手续和随后的取款手续确实均非李某办理,但挂失人在办理挂失手续时,向银行提供了李某的身份证及存单密码等详细资料。

  安阳市殷都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安全性是银行业的重要经营原则,应当保护储户存款的所有权。储户存款被人取走,说明银行在办理挂失等有关手续时,对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审核力度不够。同时储户对存单所载信息资料负有严格保密义务,本案中挂失人在办理挂失手续时,向银行提供了李某的身份证及存单的详细资料,应推定为李某有意或无意泄露给他人。因此法院认定双方的过错相当,应承担同等责任,遂作出判决,要求李某和银行对存款损失共同埋单,储户李某和银行为粗心各自付出了3万元的代价。□首席记者张志立通讯员马伟字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