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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是政府职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18:4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26日电(记者王学江 王茜)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国务院令,颁布实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这一《条例》出台得正当其时。

  烟花绽放,爆竹声声,这是我们传统的过节方式。我国是烟花爆竹生产、消费和出口大国,尽管烟花爆竹行业发展迅速,但就整个行业而言,安全隐患还不少。

  就企业层面看,存在管理混乱的问题。不少企业是家庭作坊,生产工艺、技术落后,一些企业主安全意识淡薄,有的根本不懂技术,只顾赚钱,操作人员素质低。在一些地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较为普遍。

  从政府监管角度看,存在力度不大的问题。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人手不足,职责不明,监管不严,导致非法生产经营屡禁不止。

  从燃放环节看,继今年北京市对烟花爆竹实行“禁改限”后,全国约有170多个设区的市也将由禁放改为限制燃放或完全放开。这将使烟花爆竹市场需求大增,一些企图牟取暴利者早就铤而走险,蠢蠢欲动,欲将不合格产品推向市场。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隐蔽性,以及燃放人群的非理性和地点的不固定,都增加了政府监控的难度系数。

  公共安全是一种公共服务,政府是公共安全这种服务的提供者。对于烟花爆竹,政府的监管职责就是使其在安全有序的轨道上正常运行,保障公民的燃放权、人身权、健康权、财产权。如果烟花爆竹得不到有效的安全监控,伤人的“炸弹”满天飞,政府的公共服务就是不合格的。所以,如何管好烟花爆竹,确实在考验着政府的管理智慧。

  在生产环节,应该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实行生产资格认定和生产许可证管理,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对那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家庭作坊实行关闭停产。在经营环节,严格烟花爆竹的销售许可和配送,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扭转市场鱼龙混杂的状况。

  依法燃放烟花爆竹,对老百姓、对政府部门都是个新课题。政府把燃放的权利交给公民,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撒手不管,相反,解禁为政府部门带来了更多的职责和义务。各地应根据实际,制定和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方案和应急预案。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增强人们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落实各种预防措施,将现存的隐患及时消除。政府和群众要良性互动,共同应对可能出现的局部失控,把烟花爆竹可能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只有每一个环节都落实责任,才能为老百姓筑起一道尽可能严密的安全屏障,使他们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欢度节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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