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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女拿朋友房产证实施连环诈骗 涉案金额达上百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03:52 东方网

  虚构事实骗取他人房产证,之后又雇人冒充房主骗取委托公证,继而实施一连串诈骗,金额高达上百万。昨天,这名27岁的无业女青年刘雯被黄浦检察院以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未遂)提起公诉。

  刘雯于去年4月向朋友倪某谎称因购房要办理银行贷款,需借用倪的房产证作担保。没想到,刘雯在骗取了倪某位于虬江路两套住房的房产证后,即雇人冒充倪某夫妇一同到公

证处,骗取了委托抵押房产公证。随后,刘雯再持公证书及房产证,将该套住房抵押给一家典当行,得款60万元用于还债。同年5月,眼看当期已满无钱赎回,刘雯竟起意出售该住房,后因该房产已抵押,贷款未成。

  此计不成,急于弄钱的刘雯在搭识另一被害人王女士后,隐瞒自己无权处置虬江路房产的事实和虚假购房以骗贷款的真相,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王提出借款69万元,并许诺银行发放贷款后即归还。王女士信以为真,便交给刘雯69万元,而刘雯将其中61.8万归还典当行,消除了虬江路房产的抵押权。

  然而,刘雯并没停止诈骗。她又以虚假的虬江路房产买卖为由,向银行申请贷款。期间,房主倪某发现刘雯归还给自己的虬江路住房的房产证是虚假的,向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才发现其中猫腻。房产交易中心查实后,当即停止交易并通知贷款银行,致使刘雯的贷款申请落空。同年8月,王女士也向警方报案,次日公安机关将刘雯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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