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篮球架下偷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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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07:39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金陵晚报报道】 辍学大学生为筹钱上网,屡次回校行窃。昨天,22岁的李某被南京栖霞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李某家境贫寒,高考时以604分的高分从江西考到南京。由于迷上网络游戏,大二时退了学。去年6月22日下午5点多,李某到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篮球场,发现篮球架下有部手机无人注意,遂将手机拿走,但被手机主人抓住。 去年9月,20天不到的时间,李某又在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篮球场偷走6部手机,共计8600余元。(秋砚清风毛蕾) (编辑涵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