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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家”诈骗700万元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08:35 沈阳今报

  今报讯(首席记者隋冠卓)如果不是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李岿峰绝对是一个扔在人群中就会消失的人。

  从1996年开始,先后骗取24名被害人700余万元人民币;为了周转资金,作为财务处长的他挪用公款91万余元。昨天上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岿峰涉嫌诈骗、挪用公款一案公开宣判。

  “公款我是挪用了,可是我没诈骗,我保证最多两年,欠大家的钱我一定能还上。”宣判时李岿峰慢条斯理地说。

  李岿峰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听到判决结果后,李岿峰当场表示不上诉,不过他仍然坚持自己没有诈骗行为。“我把钱都投资了,现在我也拿不出来,上诉也没用,不是还能申诉吗?等我把钱还上,我也就该出来了。”

  一个聪明人

  2005年4月29日之前,李岿峰在朋友眼中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他是做财务的,对金融非常懂,股市火的时候挣了不少钱,据说是可以弄到很紧俏的原始股。买彩票也挣了不下百万。”

  即使在他2005年4月29日因为涉嫌挪用公款被刑拘之后,他的律师也认为他有超常之处:“开始说他是贪污罪,他自己就看法律专业的书,后来和我研究案情时,他自己说自己应该是挪用公款。最后,法院认定的是挪用公款。”

  这样一个聪明人表示可以帮助朋友们炒股票“共同致富”,可以获得高达30%—50%的高额回报时,亲戚、朋友、同事、妻子的同学……纷纷将家底拿了出来。

  一个诈骗犯

  “我和他是姨表亲,2000年2月时,他说炒股票能挣钱,我3年里先后给他90多万元。后来,他不但没有给我利润,连本钱都没有给我。”李岿峰的一名亲属作证说。

  在长长的受害者名单中,几个辽沈足球圈内人士的名字非常醒目,甚至包括了一位省足坛“教父”级的资深老帅。

  在接受采访时,这位老帅表示并不认识李岿峰,最后才不得不承认的确是被李岿峰骗走了35万元。这名老帅表示他和李岿峰认识是经过朋友介绍的,“他跟我说他能炒股赚钱,我就信了。”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为李岿峰和老帅牵线的这位朋友也是受害人之一,他被骗走了人民币150万元,是受害“最深”的人。

  一个财务处长

  李岿峰曾是沈阳市望湖金属材料交易中心财务处长,他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91万余元。

  2004年9月28日,他私自将沈阳汽车置换中心还给其单位的40万元人民币存入其个人账户;他还曾于2002年8月、12月,两次以缴纳税款为名,骗取单位卖地需要缴纳的税款51万余元。

  “2003年3月到2004年3月间,单位的一个同事给了我124万让我帮着炒股票,后来她的一个朋友急等钱用追我要,我就挪用了公司的钱。2004年11月,我还了她30万。”剩下的钱,李岿峰表示被他挥霍了。

  一个慈善家?

  “每当媒体上报道有困难的人需要帮助时,他都会去捐钱。他是一个慈善家,这么多年他捐的款也有几十万了吧。”他的很多朋友都知道李岿峰的这个“爱好”。

  “2002年元旦之后,我们报社搞了一个活动,是和沈阳师范大学联合办的,为交不起学费的学生们募捐,当时他来了,给一个男孩送了8000块钱。这是当时我们活动中最大的一笔捐款,我对他印象很深,真想不到他会是诈骗犯!”一名资深的媒体工作者听到这个消息后很惊讶。

  “他这800多万元钱到底流向哪了,连我都不知道,这是一个谜。而至于他捐款的事,和这个案件无关,我不太清楚,他也没有和我说过,他的这个动机是另一个谜吧?我说不好这个人。”李岿峰的辩护律师昨天这样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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