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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综治委提出2006年综治工作“八要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08:47 法制日报

  □加强基层平安建设

  □做好青少年教育管理工作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严打严重刑事犯罪

  □加强治安防范工作

  □解决综治突出问题

  □建立综治长效机制

  □加强综治宣传和理论研究

  本网北京1月26日讯 记者杜萌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近日确定2006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是重点做好县以下平安建设工作。中央综治委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在平安建设中的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和制度,重点做好县以下平安建设工作,广泛开展平安县(市、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和平安家庭等基层安全创建活动,把“平安村”创建活动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层基础工作,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二是重点做好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推进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的建设;办好现有的流浪儿童救助中心;对于那些尚未建立救助中心的地级市都要尽快建立;严厉打击幕后控制、操纵流浪儿童乞讨和教唆流浪儿童犯罪的团伙及黑恶势力;加强工读学校建设和管理,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矫治和挽救;加强闲散青少年教育和管理,建立闲散未成年人信息管理系统,成立专兼职相结合的社会工作者队伍;以社区和村为单位,对孤儿、辍学生、无业在家的闲散青少年、无人照料的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在家的未成年子女、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等进行摸底排查,建档立卡,制订和完善对这些重点青少年群体在教育、管理、抚养、监护和救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强对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工作的指导,规范工作方式和内容,提高工作水平。推进家长学校和青少年法律学校建设,提高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管理和法制教育能力。

  三是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重点抓好县(市、区)以下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建设,大力在社区、村组开展民事调解工作,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出台政策和行政管理措施之前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进行影响稳定的风险评估,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手段,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形成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抓好督促落实。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和依法有序的信访秩序,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进行排查,及时开展治理整顿,限期改变面貌;要继续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和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杀人和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重点治理机动车违法违章上牌照问题,从源头上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活动;要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禁赌斗争,扫除社会丑恶现象;要预防和打击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和利用宗教名义进行的非法活动,严防恐怖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严密防范和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五是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建设。重点做好城乡结合部、公共场所等治安问题复杂地区的治安防范工作,加强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种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综合治理和内部防范,对于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城市主要街道、繁华商业区、重点要害部位和治安复杂场所广泛实行以视频监控为主的技术防范,并把技术防范措施逐步推广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学校;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委会、治保、调解等村民自治组织建设,推广综治工作站、农村治安中心户长、十户联防、治安承包等经验,加强农村治安防范工作;要大力加强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加强教育、管理和培训。

  六是着力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搞好宏观调控和信息交流,引导流动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完善出租房屋管理协作机制,强化协管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加快暂住人口信息系统和出租房屋信息系统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流窜作案的打击力度;大力整治铁路治安重点区段,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和企地共建活动;继续开展全国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加强对互联网和手机短信息的监控和管理;加强反偷渡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七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责任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认真落实部门责任制,加大责任查究的力度,中央综治委提出要加强对各省(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评估和考核力度,制定和完善科学的评估体系和考核标准,严格考评。

  八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加强与政法各部门宣传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强对各地政法委、综治办宣传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密切与各大新闻媒体的合作,适时组织记者深入基层重点采访报道平安建设的经验,鼓励新闻工作者积极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研究,重点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作用和主要任务,平安建设长远规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等课题,着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研究和考察国外治安管理制度,学习借鉴国外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的做法和经验。

  (责任编辑 徐兰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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