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商家购物卡为何卡不住(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08:54 每日新报

  摄影新报记者王健

  春节将至,各大商家迎来新一轮购物高潮。连日来,记者走访了京城各大卖场,发现在商场团购处办理电子购物卡的人数明显增多,商场大面额电子卡销售量激增。尽管国家早已颁布“禁卡令”———禁止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购物卡,但逢年过节仍成了代币购物卡销售使用的高峰期,是什么原因让年终购物卡屡禁不止?

  公开的秘密超市商场购物卡大行其道

  日前,北京新世界商场的团购处挤满了购卡人群,卡的面额从 500元到 2000元不等,根据面额每张卡收取 5— 20元工本费,同时规定卡的使用期限和消费范围,单位个人都可购买。在西单中友百货代币购物卡发售点。五、六个发售人员连轴转都忙不过来,每个发售窗口前都排起了长龙。

  据了解,现在各商场、超市办理购物卡已经是“公开的秘密”,每天的售卡收入都呈递增趋势。一位国有大型建筑企业的知情人说,他们单位经常发各种超市购物卡,“返现”是有的,但各自的“返现”条件不太一样,如果买卡金额大,如 10万元、 15万元等,折扣率相对还会提高到 2%— 5%。

  2001年,国务院纠风办、国家计委、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严禁发送使用各种代币券、卡的通知》,明令禁止发送使用代币购物卡。但从市场来看,“有令不止”现象非常严重。

  背后的“猫腻”发卡企业垄断市场消费

  购物卡究竟为消费者提供了哪些便利?它大行其道的“猫腻”何在?

  “发卡方便省事。反正过年过节单位得给职工搞福利发点东西。把购物卡发给他们,他们自己想买啥就买啥,单位也省了采购的环节。”在机关工作的张先生回答。中关村某 IT企业工作的管先生说,单位经常以发购物卡的形式搞福利,他认为:“发卡比现金更好。至于卡背后的‘猫腻’,作为老百姓关注也没用,不是我们能力范围所及。”

  代币购物卡屡禁不止,不同的人士有不同的看法。一位商场经理表示:“代币购物卡禁而不止,造成了不公平竞争。发卡企业垄断了市场消费,使不发行购物卡的企业承受了巨大损失。”

  有令而不止购物卡是一种变相收入

  “购物卡之所以会有令不止,在于它能够给商家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商品流通企业卖出了购物卡,等于提前回笼了资金,而且减少了现金的流通。购物卡的盛行,破坏了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绕过了财务的管理和监督,助长了社会不正之风。但发卡单位是不会对外这样宣传的,恐怕只会强调这是‘方便消费者’。”参与调查的招商银行的职员王玲说。

  据统计,热心购物卡的往往不是个人而是单位。某些单位用公款购卡,通过开发票时填写“办公用品”、“餐饮接待费用”等名目,可以将这笔支出列入管理费用或其他科目,从而逃避一些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拿来发给员工,或公关打点有关部门。就这样,购物卡冠冕堂皇地成为商场里的代币工具。

  代币购物卡实际是持有者的一种变相个人收入。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学教授施正文认为,近两年代币券“死灰复燃”,不少商家改头换面推出各种“抵用券”、“购物卡”,有的甚至与银行联手推出“电子消费卡”,本质上都是明令禁止的“代币券”,它的出现有很多危害。商城、超市发售购物卡,首先是触犯了《中国人民银行法》。此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其次企业用公款购卡,通过开发票时填写“办公用品”等名目,违背会计计量真实性原则,逃避国家对工资和奖金的监督管理,扩大消费基金支出。同时,使得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无据可依,导致个人所得税税款流失,严重干扰财政金融秩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这也有违《国家公务员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相关规定。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的李建平博士认为,虽然我们国家早就禁止使用购物卡,但购物卡至今存在甚至有反弹趋势。政府要真正控制好购物卡,就要首先净化大环境,完善市场条件,改变政企关系。政府要作为监督者去管理市场。

  据《光明日报》报道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