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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帮他讨回“抚养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08:56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安顺市民周启明6年前在家门口附近捡到一名女婴,并办理了相关的收养手续。去年3月,女孩的亲生父母偷偷将孩子带走。1月23日,周找到安顺市开发区宋旗镇派出所报案,经派出所民警出面做工作后,女孩终于又回到了周先生夫妇的怀抱。

  据周介绍,1999年12月7日,其妻子捡到一名只有20多天的女婴,当时女婴的耳朵、脖子、腋下、臀部的皮肤全部溃烂。抱回家后,周启明夫妇多方医治和精心照料,半年后将

这名女婴的伤治好。2002年,周先生在当地报纸登报,让女孩的亲生父母来认领。无人认领后,周启明夫妇到相关部门办理了收养手续。不久,自称孩子亲生父母的张某夫妇现身,两家人因为孩子而有了往来。

  周启明夫妇说,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与孩子的感情越来越深。2005年3月2日,被刚送到附近一个托儿所的孩子再也没有回家,当晚,他们接到了张某的电话,称他们已将孩子接到盘县老家了。一个多月后,令周感到心疼的是,孩子整天哭闹,两个月不到,头发和眉毛已经掉光了。去年12月31日,周启明夫妇得知孩子已被送到了张某安顺的一亲戚家中,探望后看见孩子头上掉光的头发,两夫妇再一次掉泪了。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周启明夫妇多次向张某及其家人索要孩子的抚养权,但被张某及家人拒绝。

  1月23日,无奈之下的周启明走进了安顺市开发区宋旗派出所。据派出所的黄所长介绍,接到周的报案后,派出所认为孩子现在唯一合法的监护人是周启明夫妇,应由周启明夫妇抚养,当天下午,黄所长安排三名民警来到安顺张某的亲戚家,民警从法律的角度给张某的亲戚作了工作后,孩子当天终于回到了久别的收养她的父母身边。

  作者:徐荣锋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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