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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中的“幸福生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08:59 贵州都市报

  贪官虽已锒铛入狱,却仍生活得无比滋润。《北京晨报》1月25日报道,已被判决并在监狱服刑的沈阳“10·18”大案中的两名重犯————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贾永祥和副院长梁福全,刚被判刑羁押在看守所时,其高消费竟令人咋舌:两人与前来会见的亲友大吃大喝了15天,日均消费千余元,为改善菜品花色,甚至“预订”了850元的螃蟹。被“收监”后仍如此气焰嚣张,表现出对刑罚的公然蔑视。

  两名已被收押在狱的昔日贪官,之所以在狱中也能过上如此逍遥自在的“幸福生活”,除了金钱开路并买通某些监狱领导之外,恐怕最主要的还是因为两位前法院院长手中昔日的权力“余热”尚在。于是,昔日法院院长,在监狱看管者的精心照料之下,便在狱中过上了“皇帝”般的奢华生活,在他们服刑生活中,不光美女裸体图片甚至非法出版物一应俱全,就连监狱食堂也已然成为私人专用的宴客厅了。试想,这些贪官名义上是在坐牢服刑,实际优哉游哉的逍遥生活,日均消费千余元的非常气度,恐怕赛似“活神仙”了。在这种“改造”氛围之下,两名贪官何日能弃恶从善重新做人呢?

  透过两名贪官狱中的“幸福生活”,折射出一系列荒诞信息。作为监狱的执法者,为何就敢擅自在国家的监狱中滥设“管辖特区”,并为两名重犯营造如此一处奢华的“小环境”呢?

  监狱作为惩治犯罪和实现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关口,在蛀虫的腐蚀下,竟也显得如此弱不禁风,形同一处司法领域的“豆腐渣工程”,这正是司法腐败的悲哀所在!愿这些贪官狱中的“幸福生活”能成为永远的镜鉴,成为遏制司法腐败常鸣之警钟!

  作者:牧野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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