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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自己的房子交别人的电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09:05 武汉晚报

  住自己的房子交别人的电费

  提醒读者:买二手房时水电气莫忘过户

  汉阳十里铺综合制材厂宿舍汪先生来电:我6年前从同事那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过了户,但电表没过户。去年,我开始住这套房子,每月都要跑几站路到供电所交电费。我想

就近到银行交费,可电费单上的名字不是我,银行不给办电费代缴手续。

  我到供电所办理电表过户,但他们非要我找到那位同事的身份证,可他不知下落,我这电表如何才能过户?

  记者调查:

  武汉供电公司市场营销部解释,根据《国家供电营业规则》,电表过户需要双方身份证明、房屋交易证明,目的是避免出现电费纠纷。

  鉴于汪先生的特殊情况,供电所可以先给他办理用户更名,以便他缴费,他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房产证》。

  记者了解到,在水表和天然气表的过户中,同样存在上述要求。市民在二手房交易的时候,不要忘了水、电、气表的过户。

  记者王震实习生刘白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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