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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贴广告请人收养亲生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09:14 南方都市报

  一男贴广告请人收养亲生女

  称妻子遇车祸肇事司机逃逸家庭陷困境,有关人士表示须走法律途径

  本报讯(记者丰雷)一男子自称妻子遇车祸后肇事司机逃逸家庭陷入困境,遂张贴广告求好心人家收养亲生女。对此,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有关人士表示,即便有人收养小孩,

收养人和孩子亲生父母都要走法律途径,不得私自处理。

  昨日,市民刘先生表示,其经过宝安区翻身社区公交车站时,发现车站广告牌上有张奇怪的小广告,有人在广告上说希望寻找一户家庭收养自己亲生女儿,以便让孩子好好生活。哪有这样的父母,把自己的孩子送给别人?刘先生遂拨打电话报料。

  按照广告上的电话,记者联络到要送孩子的男子。该男子称孩子是名仅8个月大的小女孩,父女俩住在宝安区10区一间窄小的出租屋内。他表示,孩子身体健康,没有疾病,自己并不是因嫌弃孩子而要送人。

  “我到深圳近10年了。”该男子表示,自己是北方人,到深圳几年后和前妻离婚,之后和一女子结婚,去年5月,女儿出生了。不料幸福的家庭遇到飞来横祸,妻子回老家时被车撞伤,而且肇事司机逃跑至今没有音信,目前,全身多处骨折的妻子仍在医院治疗。为给妻子治病,家里已经花费了30余万元,如今家庭陷入困境,无力再抚养自己的亲生女儿,所以迫不得已出此下策。

  宝安警方张警官对此表示,该男子的说法无法得到进一步证实,在没有弄清女孩子是不是该男子的亲生骨肉前,不允许该男子将孩子送给别人抚养。此外,即便孩子是该男子的亲生骨肉,也不能通过这样的方式寻找抚养人。

  据深圳市社会福利院有关人士表示,即便孩子是该男子的亲生骨肉,即便有人要收养小孩,收养人和孩子亲生父母都要走法律途径,不得私自处理。

  (报料人:刘先生报料奖: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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