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讨薪均可申请法律援助 原来只免费帮助贫困人口,现在放宽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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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11:0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讯以往,讨薪的农民工要想接受法律援助,必须是农村贫困人口;而现在只要是讨薪的农民工就可接受法律援助,不再需要出具相关证明了。记者昨天从省司法厅获悉,法律援助部门为农民工开通了绿色通道,从即日起,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援助案件,不再审查农民工的经济条件,直接予以受理。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称,进一步完善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是2006年司法工作的重 点之一。据悉,目前,我省的农民工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杭州、新疆比较集中。根据农民工的分布特点,省司法厅建立了省际法律援助互动机制,在上述各地区的农民工维权机构中设联络员制度,定期进行信息通报,更好地为在那里打工的河南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除此之外,省司法厅还规定,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在对农民工进行援助时,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对农民工有问必答。同时,公布监督电话,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援助案件,不再审查其经济条件,即不再需要接受援助的人员出具生活贫困的收入证明,而直接予以受理;对群体性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法律援助案件要集中力量、优先受理、优先办理。 □记者孙彤实习生尚佳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