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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能集团原董事长因巨额行贿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11:0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成都消息向四川省犍为县委书记、县长等众多官员行贿的乐山东能集团原董事长王德军日前被检察机关正式提起公诉,指控他犯单位行贿罪,为收购犍为县电力公司国有股、四川大渡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项目,向田玉飞等人行贿2000余万元。

  据检察机关调查,2002年,犍为县川犍电力公司国有股转让,王德军意欲购买。王与时任犍为县县委书记的田玉飞“密谋”后,商定一旦购买成功,将给田1500万元。此后,

田在县委常委会上,极力促成了将电站国有股转让给东能集团。王德军如愿收购后,于同年10月至2004年9月,分17次向田玉飞兑现“承诺”。第一次,田玉飞对王德军说要一辆车,王很快送上一辆价值40余万元的奥迪轿车。第二次,王德军用两个袋子分装70万元、80万元现金,两人在约定地点相见。王德军将150万元放在田玉飞轿车的后备厢中。案中,田玉飞先后收下了现金940万元、50万元银行储蓄卡一张、5万美元、乐山名都花园住房1套、奥迪A6和广州本田轿车各1辆等共计人民币1200余万元。另外,王德军还向时任县长的杨国友行贿51万元人民币。Y(李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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