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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关于2006年春节焰火晚会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11:24 大洋网-广州日报

  穗公[2006]16号

  为确保2006年广州春节焰火晚会的顺利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于2006年1月29日19时至22时,对晚会现场周边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具体如下:

  沙面、滨江西路(宝岗大道以西)、洲咀大街、陆居路、明心路、长堤街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通行;六二三路、黄沙大道(多宝路口以东)、西堤二马路、沿江西路(解放南路以西)、人民桥、同福西路(洪德路以西)、内环路A线六二三路出口,人民高架路文化公园匝道口将根据道路交通情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禁止无关机动车辆进入。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通行证和领事馆的车辆除外。

  途经上述路段的机动车辆请提前绕道行驶。

  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

  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航行通告

  广州市政府决定于2006年1月29日(年初一)晚上在珠江白鹅潭河面上举办“春节焰火晚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封航范围:南河道,外警戒线设在鹤洞大桥。内警戒线设在洲头咀附近水域;东河道,外警戒线设在解放桥,内警戒线设在人民桥附近水域;西河道,外警戒线设在新风码头附近水域,内警戒线设在珠江隧道上游水位等以内区域。

  二、封航时间:1月29日20:00~21:30,上述封航范围水域实施全封航。无关船舶未经主管机关许可一律不准进入内警戒区内,有关过江轮渡停止载客。

  三、在封航警戒水域均派有警戒船,均按规定显示信号,过往船舶应听从现场指挥,以策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事局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关于举办2006年春节焰火晚会的复函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根据《2006年广州春节焰火晚会工作方案》有关精神,经研究,我局同意于2006年1月29日20:30~20:55在珠江广州市河段白鹅潭江面(N:23°06′30″,E:113°14′21″,半径1公里,高度500米以下)施放焰火。上列空域需实行空中管制。

  民航中南空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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