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敲诈还是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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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11:55 生活报 |
首席帮办 王海臣 张某系某蛋糕零售商,某日,消费者李某找到张某,称其在张某处买的蛋糕中吃出一条细绳,张某核实后退货并赔偿。事后张某找到生产蛋糕的厂家,要求赔偿其损失25万元,否则将把此事在当地媒体予以曝光。蛋糕厂认为张某是敲诈勒索,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对此,元辰律师事务所张博为律师认为,敲诈勒索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以给对方的生命、财产等合法权利造成损害为要挟,向对方敲诈勒索财物数额较大的刑事违法行为。而在本案中,张某因产品质量问题对消费者做出赔偿后向厂方行使追偿权是合法的。至于要求索赔数额是否过高,是债权请求权的标的额问题,能否得到法律支持有待审判裁量。 (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