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问责制”深圳颁布警察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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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11:55 生活报 |
深圳警方全国率先颁布试行“警察通令”,这是内地首部警察法典。 26日,深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将以通令为“警规”,以问责为“铁律”。其中在岗位之间、部门之间建立无缝“责任链条”,每个环节都要有人“埋单”,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户政、出入境、交警、消防等窗口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办事流程等规定备受各界关注。 (新华社电) (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