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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要联手女儿跨海告布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12:22 大洋网-广州日报

  台湾消息台“立法院长”王金平在美国表示,台“立法院”可能在3月讨论军购案。无党籍“立委”李敖昨天上午说,他反对任何版本的军购案,他会在2月底3月初与女儿李文分别向美国联邦法院控告美国总统布什,因为美国依《台湾关系法》必须提供台湾武器,美国如不免费提供,有违美国法律。一旦他起诉之后,诉讼未确定前,台湾没有理由处理军购案。

  台“外交部”熟悉美国法律事务人士则称,李敖向美国法院起诉不成问题,问题在于美国法院是否受理,如果不受理,李敖就无法达成要美国法院解释《台湾关系法》的目的。

  李敖表示,他研究过《台湾关系法》,其中是用provide这个英文字,数百年来的意义是“免费提供”,不是“买卖”。美国政府岂能违反自己的国内法,硬要卖武器给台湾?他是台湾的“国会议员”,布什政府的做法违反台湾利益,他有权提出控告,更早已秘密跨海委托律师准备提出起诉。他已和律师商议很久,认为美国联邦法院不能不受理。

  一生告人无数的李敖还说,布什是他的第一个外国被告,他和女儿李文以“围堵”策略一起告布什。他说,李文是美国公民,美国政府公然违反美国的国内法(《台湾关系法》),美国公民就是受害人,李文当然可以提出起诉。不过李文担心一旦状告布什,中情局可能会派人到大陆暗杀她,还希望老爸提供保护费。

  李敖也透露,此事规划已久,诉讼费用之高,非外界能想象,“但我李敖能赞助一百万元帮金素梅告日本人,再花钱告美国又何妨?”他更强调,跨海告布什,很多人会认为不可思议,但外界不应用“成败”看问题,而应以“是非”看问题,“我正是大是大非者”。

  李敖说,他已经在美国国会的公开文献中找到“提供武器”就是“免费提供武器”的记录,可以用来向美国政府起诉,控告美国未依法免费提供武器给台湾,逼使联邦法院对《台湾关系法》中有关美国对台提供武器的文字,作出解释与判决。

  李敖说,法律疑义没弄清美国是否应免费提供武器前,台“立法院”不应该通过预算向美国买武器,“立法院”即使要处理军购预算,必须等联邦法院对他的起诉有具体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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