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6月30日 从事家禽业优惠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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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12:26 兰州晨报 |
本报讯(记者于青元)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的《关于对家禽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1月26日,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向各市州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30日,对通过公路运输的禽类及其产品全额免收公路货运附加费,并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全额免收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费、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排污费、城市污水处理费、车辆通行费和地方教育附加等多项费用。《通知》要求各市州、各部门不得向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收取消毒、扑杀费,不 得违规收取免疫费、检疫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