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统计规则2月1日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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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15:47 法制日报 |
本网北京1月26日讯 记者陈煜儒 交通部日前向社会公布其制定的《港口统计规则》将于2月1日起实施,该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口建设、经营、管理及相关活动的统计工作。 规则规定交通部和港口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要求港口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及相关信息时,港口统计调查对象应当如实提供,不得虚报、瞒报、拒报 、迟报,不得伪造、篡改;并为港口统计调查对象保守商业秘密。(责任编辑:秦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