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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商可免向海关提供担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15:47 法制日报

  本网北京1月26日讯 记者蔡岩红 只要是在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等六大海关指定场所举办展览会,主办单位、参展商或其代理人可以免向海关提供担保。广州海关与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等六大展馆24日签订《合作备忘录》,共同加强对国际展览会展览品的管理。此外,对急于布展的展览品,海关提供24小时预约通关服务,积极协助和及时办理展览品转关、转展的海关手续。以前,展览企业向海关申报进口展览品,必须每一票向海关缴纳相当进口税款的保证金,或者逐票向海关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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