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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 四川禁渔3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04:3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从2月1日至4月30日,四川省将进入为期3个月的禁渔期。在禁渔期间,捕捞、放养水禽、挖沙采石的,将被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销售、收购野生鱼的,将被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实物价值1~5倍的罚款。举报电话:四川省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87774961;成都市水务执法监察支队86634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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