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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交警劝纠“抢信号”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06:2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 郭世锋 通讯员 路文生 刘新华)机动车在通过路口时,许多驾驶员都习惯于在红灯变黄灯时抢信号,绿灯变黄灯时追信号。其实,这既不安全,又不文明。为此,槐荫交警集中开展了劝纠“抢红追绿”行动,收到了明显效果。

  近日上班高峰时期,记者在经七纬十二路口看到,在东西方向的交通信号灯由红变黄的刹那,处于等待状态的车辆就已经启动了。而这时南北方向还有不少车辆正在追赶绿灯

信号,导致各个方向的车辆出现交叉。多亏执勤交警和交通协管员及时疏导和控制,才没有造成交通拥堵。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交通规则。正在经七纬十二路口执勤的民警李学祯解释说:“黄灯亮起,表示没有过线的车辆应自觉停住,已过线的应尽快穿过路口。‘抢红追绿’既存在安全隐患,也反映出了部分驾驶员文明交通的素质还有待提高。”

  为保证交通安全畅通,提高市民文明出行素质,槐荫交警部门加大了劝纠力度,采取了现场纠正讲解、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让驾驶员自觉按照交通规则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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