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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双薪如何缴个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07:02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潘树华记者张希) 这两天,很多机关、事业单位都会发放第13个月的工资,也就是大家通常说的年底双薪,那么,年底发双薪应该如何缴个人所得税呢?昨天记者采访了税务部门的负责人。

  税务部门解释说,单位如果在年底发放第13个月的薪水,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是在不扣除1200元(个税扣除标准)、以及政府规定的各种基金的标准下进行扣税。第13

个月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是:第13个月工资薪金应缴税=第13个月工资薪金数额×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某企业员工张强12月份取得工资为2500元(已按政府规定的标准扣除基金),12月份取得单位发放的第13个月薪水是3000元(没有扣除基金)。那么,12月份工资缴个人所得税=(2500-1200)×10%-25=105(元),第13个月工资薪水缴个人所得税=3000×15%-125=325(元)。12月份张强取得双薪共缴个人所得税430元。

  (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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