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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头添加甜味剂 过年吃前看仔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08:14 沈阳今报

  今报讯(记者董宝玉常征)为加强对罐头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2005年第四季度,辽宁省工商局委托辽宁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在本溪、辽阳、锦州、盘锦、葫芦岛等市对罐头商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在对30个批次罐头商品的抽查中发现,13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43.3%。

  不合格罐头存在生产企业违规添加糖精钠和甜蜜素的问题。本次抽查不合格的13个

批次中,12个批次的罐头添加了甜蜜素,占不合格罐头商品的92.3%;9个批次的罐头商品添加了糖精钠,占不合格罐头商品的69.2%。

  国家标准规定,禁止在罐头商品中添加糖精钠和甜蜜素,因为它们都是一种甜味剂,会损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全省工商机关已经对不合格的罐头商品依法进行了市场清理,对违法经销商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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