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桥镇确定农村老人最低赡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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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09:20 淄博新闻网 |
“你们当干部的就是想的周到,给俺们老年人确定了最低赡养标准,这件事真是办到俺老年人心坎上了!”日前,桓台县马桥镇马桥村62岁的村民伊丕勇对入户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的三位村干部动情地说。 入户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是马桥镇保障农村老年人六个“老有”的举措之一。 实际工作中,镇、村干部又考虑到只签协议书还不行,还要确定赡养标准,对老年人的物质赡养、精神慰藉、医疗保障予以明确界定。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再三协商,马桥镇农村老人的最低赡养标准是:每位老人每年1000元的零花钱、600斤小麦、1吨煤、20斤花生油、衣服两单一棉、被褥三年一换,医疗费由子女全支。该标准为赡老最低线,条件好的可提高标准。 经过扎实细致的工作,马桥镇27个行政村的《家庭赡养协议书》全部签完,全镇5000余名60岁以上的老年人实现了协议养老。协议书签订后,因赡养老人而发生的种种争执再也没有了,为营造和谐农村打下了基础。(孙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