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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官买官背后的“囚徒困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09:32 红网-三湘都市报

  中纪委、中组部近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一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搞非组织活动”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

  时下,在许多地方,每逢干部调整、换届选举之时,“跑官买官”已成了官场的一种潜规则。这时候,官场人士见面总少不了那句:“跑了没有,该活动活动了”,升官在于运动吗?而许多彼此心照不宣的人早已不再忌讳、取笑那些所谓的“跑官”了。相反,“迂

腐”者却会遭人耻笑。于是,某些有“实力”的人在选准“目标”之后,大多毫不掩饰地进入“跑”道。笔者认为,对跑官买官者而言,他们陷入的是同一种“囚徒困境”。

  何谓“囚徒困境”?倘若有两个犯人,被分别收审,其实两人都知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法场道理。若两人都招供,那么两个人都得判三年;倘若一个招了,另一个不招,则抗拒的那个将被判五年,而招了的那位由于认罪态度较好,只判一年;倘若两个人都不招,只能各判一年半。这属于纳什均衡中的单纯一次性博弈,其结果必然是两个人都招。因为一个人若是不招,对手若是招了,则自己就属于抗拒。同理,另一个人也是这样想的。故而两个人各判三年就是纳什均衡,是最合理的结果,招供在这里就是两个犯人博弈的结果。

  再来分析分析现在的“跑官买官”现象。假如某个职位,有两个甚至更多人来竞争。假设其中一人就是不选择跑官,那么,在同等条件之下,最终被淘汰的肯定是这不跑者。吸取他人教训,则两人私下里都认为不动用关系、不跑不送很难提拔,都可能选择“跑官买官”。在双方信息阻隔的情况下,两人又将在送礼数量、后台软硬上反复博弈。最终,哪个关系硬或送礼最多之人就得到了这个职位。更何况,一个官位不可能只有两个人竞争,其竞争的激烈程度,也远非“囚徒困境”所能模拟的那样。在这种情况下,都想试图通过“跑”来谋得官位,且都希望最好是别人都不“跑”或跑的力度不大,而只有自己去“跑”且力度最大,这样自己就可以通过最低的“官帽成本”来得到官位。于是,“跑官买官”在一些地方最终被强化成为一种官场风气。

  “跑官买官”者欲走出“囚徒困境”,必须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人才任用机制,加强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把干部选拔工作的全程置于群众的监督视野之中,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跑官买官”现象,让“跑官买官”者真正走出“囚徒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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