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索要医疗费被判徒刑6年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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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09:5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焦作讯为了索要医疗费,焦作市民许某竟然持枪将他人打伤,1月26日,焦作市中级法院确认许某犯敲诈勒索(未遂)罪、非法买卖枪支罪,两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6年。 据了解,许某的姐姐曾在王某家为其儿子补课,当其在王家洗衣服时,被洗衣机绞断右手食指。1999年12月,因医疗费问题,许、王两家发生纠纷。 2001年3月,许某以1600元的价格购得一把左轮手枪及40发子弹,纠集范某、汪某等人,到王某家讨要医疗费。在王家,许某对王某说:“今天你必须拿出2万元钱,否则,便要你儿子一根手指头。”王某不答应,双方发生争吵,许某拿出手枪将王某的儿子左臂打伤。范、汪见状拦住许某将枪夺走,王某趁机报了警。随后,警方将许某等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定,许某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未遂)罪和非法买卖枪支罪,决定对许某执行有期徒刑6年。线索提供王亚华□记者郭长秀通讯员耿卫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