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市大额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调至2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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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11:05 黑龙江日报 |
马明波 尹伟明 记者 高学冬 本报讯市民一旦患上重症或长期慢性病,往往会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和沉重的经济负担,造成一些家庭因病致穷。从今年2月1日开始,齐齐哈尔市大额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从17万元调至27万元。此项医保政策的出台,将大大减轻齐市30余万参保市民因患大病带来的经济负担。 目前,齐市大额医保参保者已有38万余人。根据齐市医保局新规定,大额医疗费补助医疗保险和特殊慢性病肾移植术后病人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17万元调整为27万元后,患者就医时的自付比例不变,就医过程中发生的特检特治费用和乙类药品费用的自付比例,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参加大额医保且经鉴定合格的特殊慢性病肾移植术后病人,其特殊慢性病的门诊最高支付限额将由原来的3万元调整为5万元,3万元以上的费用将计入大额医疗费补助医疗保险累计。在门诊享受特殊慢性病待遇所发生的费用,其自付比例与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的自付比例相同。 齐齐哈尔市大额医保启动于2002年10月,截至2005年,齐市医保局共支付大额医保基金110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