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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漳成为“国家园林城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13:35 海峡网-厦门晚报

  据新华社电 记者27日从建设部获悉,31个城市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泉州、漳州名列其中。

  据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园林城市的评审每两年开展一次,对已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实行复查制。每三年复查一次,复查合格的,保留“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撤销“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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