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安徽两名跨省经营假冒卷烟的犯罪分子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16:37 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1月28日电(周佳、黄尧华) 越数千里、经营十余个品种的假冒卷烟、涉案金额高达十多万元的“烟枭”陈永坚和雷呈奎,近日被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6年半至5年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安徽省巢湖市人陈永坚于2005年5月通过他人,寻得时住江西吉安县从商的安徽滁州人雷呈奎,向其求购假冒卷烟。自同年5月30日至同年10月4日,陈永坚先后向雷呈奎指定的

银行账户上汇款33次,总计人民币175070元。当陈的购货款到位时,雷呈奎再通过福建的张某,为陈购得“玉溪”“黄山”“皖烟”“三五”等十余个品牌的假冒卷烟70余件,每件50条。并将这些假冒卷烟发到合肥大市场的物流中心,再由陈从合肥取货。雷从每件卷烟中抽取100元-800元不等的差价,非法获利1万余元。陈永坚在销售假烟中非法获利1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陈永坚、雷呈奎非法销售假冒伪劣卷烟70余件,非法经营数额高达18万余元,扰乱市场经营秩序,属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侵害了国家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且侵犯了国家烟草专卖管理制度和秩序。其行为同时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非法经营罪。故判处陈永坚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判处雷呈奎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