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先予执行救下重伤民工,救命钱在春节前送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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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9日07:31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金陵晚报报道】儿子在异乡车祸重伤后,老父面对巨额医疗费一筹莫展,正要放弃治疗回老家先过春节时,法官雪中送炭,将先予执行的保险赔偿款12万元递到了伤者家属手中。 2005年12月30日,山西省文水县来江宁打工的19岁男子郭某,乘坐一辆面包车行驶中撞到前面一辆大客车的尾部,致使郭某身受重伤。因伤情特别严重,需要巨额的医疗费用 。郭某的同乡和从山西赶到南京的郭父先后找到面包车主和大客车的单位“讨要说法”,但均遭拒绝。在南京举目无亲的郭父决定放弃对儿子的治疗,并已打点好行李准备回老家山西过年。郭某的同乡得知此事,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找江宁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咨询,没想到法官不仅让他们知道可以起诉面包车主和大客车的单位及两辆车的保险公司、指导他们如何收集相关证据,还提醒他们起诉后可以要求先行支付伤者的医疗费用。1月21日,江宁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承办此案的法官冯晓华考虑到伤者的特殊情况,于次日上午赶到市第一医院将郭家的困境告诉医生,并说服医院将对郭某的治疗改为特别治疗。随后,冯晓华又根据受害人的申请,对两家保险公司采取先予执行措施,终于赶在春节前将救命钱送到医院。(江研刘治安) (编辑草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