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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不登记 宾馆将被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9日09:56 南方都市报

  住宿不登记宾馆将被重罚

  春节期间,深圳警方加大对旅业单位安全防范和治安隐患治理方面的检查力度

  本报讯(记者丰雷)住客住宿不详细登记,住客在客房从事非法活动未发现报警,忽视安全防范,警方都将给予宾馆等旅业单位重罚。昨日,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处获悉,

春节期间,将继续加大对旅业单位的检查力度,对违规经营者,一旦发现即从严处罚。

  深圳警方介绍,市内一家宾馆因长期不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其服务员安全意识差,致使住客在房间从事非法活动而未及时发现报警,已经被深圳警方给予罚款1万元的处罚。

  据了解,1月11日8时许,绰号“老虎仔”的黄贝岭人彭××和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到一家宾馆开房。当时值班服务员余××要求进行住宿登记,彭××称未带身份证,并称只是和朋友上去坐一下,服务员余××在登记了彭××的绰号“老虎仔”和住址“黄贝岭村”后,将房门钥匙交给了彭××,致使彭××等犯罪嫌疑人在房内从事非法活动。而在此过程中,宾馆值班人员却无从察觉。

  后经深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会同辖区警方倒查发现,该宾馆经营中存在着以下问题:不按照规定落实来访登记制度;不按规定进行住宿登记;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工作不到位;以及未按规定聘请足够的保安力量等问题。据调查,辖区警方曾于去年4月份对该宾馆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但该宾馆一直置若罔闻。深圳市公安局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对该宾馆处以10000元罚款,对该宾馆主要负责人处以3000元罚款。

  警方提醒广大旅业单位,春节来临,必须依照规定完善相关治安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合法经营;同时,市各级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对旅业单位的检查力度,对违规经营者,一旦发现,即从严处罚。

  据悉,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相关规定,违法单位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单位负责人将被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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