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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会] 入境者每人限带1只宠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31日09:16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邹娟

  记者昨日从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下月13日起,入境旅客携带的宠物必须统一实施隔离检疫;每人每次入境限带1只宠物,宠物仅限于猫和狗。据悉,为防动物传染病及人畜共患病随宠物传入我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入境旅客携带物尤其是携带宠物的检疫。具体规定如下:

  一、每人每次入境限带1只宠物,宠物仅限于猫和狗。入境旅客须如实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提交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检疫机构签发的动物健康证书、疫苗接种证书以及个人入境证明等相关文件。隐瞒申报者,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或处罚。

  二、宠物作为旅客分运行李入境的,旅客在提交上述证书和文件的同时,还需提供海关签字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货运提单等,如货运提单上注明为“含有宠物的私人行李”的,视作旅客携带入境的宠物。否则将按进境活动物的有关检疫要求实施。

  三、从2006年2月13日起,对入境旅客携带的宠物在指定的隔离检疫场统一实施隔离检疫。对未能提供有效的证书和相关文件的宠物将予以截留,限其主人在7天内补齐相关证书和文件,逾期未补交的,作限期退回或扑杀处理。对超出规定携带限量和隐瞒申报的物主,截留其伴侣动物,作限期退回或扑杀处理。宠物在截留期间统一实施隔离检疫。

  四、严禁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邮寄、携带进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中规定的禁止进境物。不属于携带进境的伴侣动物或其他动物,物主须在动物进境前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并按照活动物检疫要求实施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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