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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丢物,的哥跟着受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31日10:33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昨天,本报刊登了《马大哈爱丢小东西》一文后,本以为能让广大市民引起重视。可记者在和公交治安分局以及几家出租车公司联系后却得知,乘客丢东西的情况丝毫没有减少。

  濮先生的岳母今年70多岁,昨天上午9点多钟,他的岳母和另一位老人在丰富路上了一辆出租车,目的地是三汊河附近。下车后不久,濮先生的岳母突然发现随身携带的小包不

见了踪影,再回头去找那辆出租车,却发现该车早已离开。“没办法,我岳母不太怎么坐出租车,下车的时候也没要发票,现在真不知道该怎么才好?”濮先生告诉记者,他岳母的包中有1000多元的现金和几包香烟。事发后,他们也向南京市公交治安分局报失中心进行了反映。

  南京市公交治安分局报失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这样没有发票的查找,难度是很大的。工作人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年纪偏大、不经常出门的市民,坐出租车的时候,一定要向的哥要发票,而在下车时也宁愿慢一点,检查好有无丢失物品。

  “其实乘客丢东西,我们的哥也跟着受罪啊!”大件出租车公司的赵科长告诉记者,他们公司的的哥唐师傅(车号为苏A76671) 这两天就遇到了两起乘客丢东西在车上的情况。也蛮幸运的,两次都找到了乘客丢失的物品。“找到就要送到公司来啊,可一来一去,不但耽误的哥做生意,也耗了汽油。”赵科长称,他们公司在幕府西路上,一般遇到乘客丢失物品被找到的情况,如果联系不到乘客,他们一般都要求的哥立刻将乘客的物品送到公司来。可由于过年期间正是乘坐出租车的高峰期,大家都在忙着赚钱,的哥遇到这种情况都很不情愿,但又没有办法。而他们公司也只能贴补一些汽油费来安慰一下。

  “我们也希望乘客在下车时能够检查一下携带的物品,避免丢物品在车上,这样对司机对乘客都有好处!”赵科长说。(朱雷陆陵)

  (编辑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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