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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是真和善的感人形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31日10:45 大洋网-广州日报

  “美是什么?”自从有了美学以来的几百年间,一直是美学家争论不休,还没有获得共识的问题,以至在19世纪末俄国文豪列夫·托尔斯泰曾经感叹:“美是什么?经过成千学者的讨论,竟仍然是一个谜。”老托尔斯泰说这话后又过了100多年了,情况也没有很大的变化。今天,这个问题已经普遍引不起人们的兴趣。在这种情况下,吴士恩的新著《“美是什么?”新探》(广州出版社出版)的出版,即使是稀有的,预料也难引起人们的兴趣。

  但是详细读了这本书,却像该书的序言(黄菘华作)里说的那样:“感到一阵清新。”新在哪里?首先是这本书采用的分析方法是新的。过去的美学著作在分析美的时候,要不是采用“主观派”的方法,认为美是人们的主观感情移到客观对象中去了(美学界叫它做“移情”);就是采用“客观派”的说法,认为美的本质就在那对象之中,人们是在那对象的属性中看到美的。但是,这两个派别都互相指责对方不合理。主观派认为客观派看不到同一客观对象在不同的人(主体)的美感是不同的。有名的例子是朱光潜先生说的:同是一棵古松,在三个人(商人、科学家、画家)面前的美感是不同的,只有画家说这棵古松美,美在古松有不屈不挠的品格。而在那商人或科学家那里,他们对古松的印象很淡薄,商人觉得它不能做木材,科学家认为它不是新的品种,对它没有审视价值,谈不上美不美。相反,客观派又指主观派审美态度的随意性,离开客观事物的性质(客观存在)去谈美不美,是唯心论。几百年来,主观派和客观派争论不休,竟无法形成一个统一的、为双方认可的看法。现在,《“美是什么?”新探》采用的是一个不同的分析方法,叫做“主客体相互作用”,这个方法好在符合审美活动的实际:审美活动是包括了主体(欣赏者)和客体(审美对象)的活动,要由主体和客体双方参加才能进行审美。这是一种“互以对方存在为自己存在的条件”的活动,采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思想方法来研究“美是什么?”无疑要比用纯主体或纯客体的思想方法符合实际。而且,采取这种方法,又能解决两派存在的分歧,它既可以回答同一客体在不同的主体面前产生的美感是不相同的(如朱光潜先生说的松树和三个人的关系);又可以解决不同的客体在同一主体面前所产生的美感问题。用这种“主客体相互作用”的思想方法来分析美,就可以防止片面性。由于主客体相互作用是“互以对方存在为自己存在的条件”的关系,即矛盾关系。这样,还可以用矛盾的对立统一,矛盾的相互转化等等规律,分析美和美感的其他复杂的情况。这样,回答“美是什么?”的可能性就比纯主观的(或唯心的)和纯客观的(或机械唯物的)方法更符合辩证法了。

  为什么在同一客体面前,不同的主体(人)会产生不同的美感呢?这就牵涉对人脑或人的认识、评价机制的认识问题。这个问题过去很少人从生理和心理的关系上去研究。现在《“美是什么?”新探》一书,对这个机制作了尝试性的探索。这就是写在该书第二章的“主体的心理结构”的结构和功能,即作者称之为“三层次、两半球”的人脑生理结构及其心理功能的问题。这个结构和功能的分析,目前还未见到有关的生理和心理学的书把它运用到审美的研究上去;而从本书所联系到的审美关系来看,作者的心理结构的论点是有理有据的。其中特别是对美感的分析,对快感不是美感的分析,对美感是情感和理性相结合的产物的分析,都和上面说的“主客体相互作用”的方法一起,与历史上发生的审美活动联系起来研究,是通俗易懂,合情合理的。这可以作为一个新的观点,在美学界独树一帜,供人们研究讨论参考的。

  另一个新的观点是这本书在论述一个人或一个群体的审美观的变化时,提出了由需要的层次引起审美观的变化。由生存的需要引起“羊大则美”的审美观;当生存的需要得到一定的满足之后,便产生了人际关系的需要。人际关系的需要便引起“以玉比德”的审美观;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又产生了精神的需要。这种精神的需要便引起像陆游那样把自己的“独自愁”移情到梅花之上的那种审美观。这样,这本书便由此得出自然美的三个层次,从而也得出人们是怎样由“羊大则美”的审美观转变为移情(“独自愁”)的审美观。这种说法,运用了“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次要方面”的辩证方法,看来也是有道理的,是前人未曾论及的。

  这本书还有一个特点,是该书在内容简介中说的:“依据逻辑学、认识论、辩证法相统一的视角,结合历史上发生的审美情况进行分析”,这无疑是该书在方法论上的一个特色。这种方法也就是系统论的整体观。从事物关联的整体上去把握一个分析对象,自然要比从个别方面去分析合理得多。过去某些美学家只以“一个观点”或“一本书”为依据,便去给“美是什么?”下结论,和这种“整体观”方法相比,就有差别了。这本书用考古学、生理学、心理学、逻辑学、认识论、辩证法等等学科的方法、观点来分析历史事实,无疑是一个值得提倡的研究探索之道。在这个方法论的原则上,还可以扩大到更大的整体领域,以便能更全面地分析一个对象。这可能是探索“美是什么?”这样复杂的主客关系的一个方法论原则吧!

  总的看来,正如这本书的序言所说,它提出了一个值得重视的思考方向,会“把读者带到一个新的高度”,是“加强美育的一本有价值的参考读物”,“对文化建设亦将起到积极作用。”这样的评价是实事求是的。最后,在上述的方法论的分析下,这本书得出了“美是真和善的感人形象”的结论,作为回答“美是什么?”的“谜底”。这个结论显然要比主观派把美当作是自己的“移情”,比客观派把美当作是客体事物的属性,要更接近真理。美是什么?就是那真实的,符合客观规律的,有益于社会的,能引起人的愉悦感的形象,这就把美看成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又能感动人的客观事物。这当然会比主观随意性和机械唯物的观点更符合辩证唯物主义,是可以作为美育的基础性观念来看的。(史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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