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向引进人才提供租房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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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1日09:04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冯军吴俊)目前,江北区20余名从外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已在区人事局陆续拿到了2005年的租房补贴。 据悉,江北区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作出租房补贴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如有条件的要及时安排临时居住用房,无临时住房的单位可以采取租金补贴办法,补贴标准为:硕士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月400元、博士每月800元、正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月1000元,由区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引进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硕士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补贴期限为一年,博士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为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