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未成年罪犯同时具备3种情形法院应当宣告缓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2日09:4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2日电(记者田雨)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的一件司法解释对未成年犯罪宣告缓刑的具体情形予以明确。

  司法解释规定,对未成年罪犯符合刑法第72条第1款规定的,可以宣告缓刑。

  刑法第72条第1款规定了人民法院量刑时“可以”宣告缓刑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

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司法解释则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院量刑时“应当”宣告缓刑的情形,“如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初次犯罪;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具备监护、帮教条件。”(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