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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待遇上一小步,和谐社会一大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3日00:09 红网

  中国农历新年到来之际,留在上海、江苏、广东等地城市里过春节的数十万农民工收到了当地工会组织发放的慰问金和年货。上海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张立群说:“此前,送温暖的对象仅限于拥有城市户口的困难企业职工,今年将农民工纳入送温暖的范畴,是农民工的地位和待遇逐渐趋同正式的产业工人的具体反映之一。”(2月2日新华网)

  这条消息无疑是令人欣慰的,其意义并不在于农民工在金钱和物质上得到了多少,

而在于他们在精神层面上得到了充实和慰籍,真可谓是农民工待遇上的一小步,和谐社会的一大步。

  据估计,我国农民工的数量目前已接近2亿人。但是长期以来,他们的社会地位并没有被承认,甚至还处于被歧视的状态之中,他们用最辛苦的劳动付出换来低廉的工资,有时连这些低廉的工钱也很难拿到手,不仅如此,在子女就学,享受社会福利待遇等方面,也与城里人存在着诸多的不平等,使他们成了不折不扣的弱势群体,这不仅给当前构建的和谐社会带来了阴影,而且也给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带来了瑕疵。这就在客观上要求,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就必须给予农民工与城里人相等的政治、物质和精神上的待遇。

  对于农民工的地位作用,党和国家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刻。1月18日温家宝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称,农民工是中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为城市繁荣、农村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各地要采取具体的行动和措施,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为农民工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将其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纳入所务工城市的公共服务体系,向其提供相关公共服务,保障其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尽管,要实现这一目标,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但是我们看到了党和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坚强决心,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战略。

  尽管,今年春节收到当地工会组织发放的慰问金和年货的,仅是部分省市的数十万农民工,但是他却在传递着一个春的信息:和谐社会的“普惠”阳光,在不久的将来终究会照耀在每位农民工的心田。

  (稿源:红网)

  (作者:姜伟)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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