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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严禁带资承包(国内·政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3日06:10 江南时报

  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下发通知,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通知称,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要求建筑业企业以带资承包的方式建设新的工程项目;同时也有一些建筑业企业以承诺带资承包作为竞争手段,承揽政府投资项目。上述行为严重干扰了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同时由于超概算

资金落实难度大,造成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通知强调,对带资承包把关不严,造成工作失误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对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或企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向建设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予以举报。

  潘澄清

  《江南时报》(2006年02月03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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