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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对3名肇事男童实施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3日09:48 南方日报

  “1·29”林州花炮爆炸事故4名责任人被刑拘

  警方对3名肇事男童实施保护

  郑州消息据“1·29”林州花炮库房爆炸事故处置领导小组披露,对“1·29”林州花炮库房爆炸事故负有责任的梨林花炮有限公司4名负责人已于2月1日被刑事拘留。

  经调查,梨林花炮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存放烟花爆竹成品及半成品,库房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是造成这次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目前,梨林花炮有限公司4名主要负责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这起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3名男童在玩耍时把点燃的爆竹通过库房通风口投入库房内,引燃了库房内存放的鞭炮成品、半成品,导致库房爆炸,酿成死亡36人、受伤48人的惨剧。目前,公安部门对3名男童及其家庭已采取了保护措施。

  与此同时,爆炸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进展顺利。截止到2日,在爆炸事故中死亡的36人已全部下葬,8名重伤员中有4人已经脱离生命危险,轻伤员中有6人已经出院。

  新华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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