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银行卡3565元突然被取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3日11:32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法援热线13073491827报道报道】 □实习记者苏晓

  本报读者成先生反映老伴的银行卡被人莫名其妙地提款5次。原本有3500多元的卡被取得只剩下了0.21元。

  成先生告诉记者,这张银行卡是他和老伴为了炒股而办的。2005年9月从里面取出3

万元,10月又存入3000元,连同卡里剩下的一共有3500多元现金。此后这张卡一直没被使用,直到今年元月中旬,成先生见股市行情不错,准备投资时才发现银行卡里竟然只有0.21元!“我和老伴吓了一跳,3565元莫名其妙地没了!”成先生连忙和老伴带上身份证到银行打出明细交易单。他们发现去年11月、12月和今年1月这张银行卡共被5次提款,前3次分别提走1000元,第4次提走500元,第5次提走65元,共计3565元,提款人是杭州某公司。“这做得也太绝了,能取走的都取了!”成先生无奈地说。可究竟钱是如何被取走的,成先生的老伴直摇头:“我的密码连我家老头都不晓得,卡也没有丢过,银行工作人员说我可能在网络上泄露了密码,可我连上网都不会呀!”据悉,成先生已经就此事向公安机关报案。

  对于取走钱款的杭州某公司,记者在互联网上并没有搜索到,联系了杭州的114查号台,也被告知没有此公司信息。

  随后记者采访了这张银行卡的开户行负责人。该人士告诉记者,该行所有的付款业务都需要密码,只有司法扣除和水电费业务除外。银行是绝对不可能随便扣除卡上余额的,现在网络犯罪很猖狂,成先生夫妇的银行卡密码有可能被人在网上盗取了,银行方面会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他同时提醒成先生和家人,这张银行卡的密码已经被人盗取了,需尽快更换密码或干脆把卡注销掉。

  谁该对成先生一家的损失负责?江苏省鸣啸律师事务所的董永斌律师认为要看银行转账支付系统是否存在漏洞,如有漏洞,银行应赔偿客户损失。作为银行应公开告知转账支付实现的条件和程序。对于网络公司,客户理论上也可以起诉其返还这笔钱款,但首先要查清网络公司的登记注册情况,在诉讼中由网络公司举证证明收取这笔费用的事实依据,如不能举证就要返还这笔钱款。

  日前银行卡的开户行给报社发来传真称,经银行核实,成先生老伴的卡被盗用,系本人密码外泄所致,与银行无关。(编辑晨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