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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例贩卖盗版光盘案宣判王克南被判7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4日03:02 青岛新闻网

  本报讯1月26日下午,市北法院开庭审理王克南非法零售盗版光盘案,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王克南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6万元。据悉,这是我市首例贩卖盗版光盘案。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王克南就在胶东路上非法零售盗版光盘,开始以零售为主,逐步发展到批发。此后多次被新闻出版机关查获,两次被公安机关抓获。2005年2月,经营规模越来越大的王克南再次被“扫黄打非”稽查人员和警方盯上。经过长时间的连续跟踪,2
005年9月13日,王克南在延安二路与登州路路口和下线交易时,一直跟踪他的民警当场将其抓获。民警和新闻出版稽查人员在王克南的家中和其租住的民宅内缴获淫秽盗版光盘3.4万余盘。随后,警方又查获了由王克南供货的15个下线零售窝点,累计查获淫秽、盗版光盘近7万张。

  经过近三个小时的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法院合议后认为,王克南以营利为目的销售非法出版物和非法音像制品,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应予惩处,依法判处王克南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6万元。王克南当庭表示认罪,不再上诉。

  市新闻出版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王克南一案是我市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以来第一起因贩卖盗版光盘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它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非常大,对其他不法分子将产生极大的震慑作用。(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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