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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路于民”应是现代政府目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4日07:37 华商网-华商报

  ■李甘林

  今年春节,济南市民真切感受到了马路“安静”了,而这些都得益于济南市推行的春节政府“封车令”,在马路上很少看到公车上路,初步实现了“让路于民”。(2月3日新华网)

  我以为,济南市推行的让路于民不应是一项临时性举措,也不该是权宜之计,而理当是一项长远规划与政府工作目标,并且还应使让路于民成为一种理念,一条主线,始终贯穿我们城市管理、公路和市政建设的总体安排部署中去。这是因为———

  首先,城市的主体,政府服务的对象都是普通市民。他们是城市最大的纳税群体,也是出行最频繁的群体,为他们的工作、生活、谋生提供一切便利是政府的首要职能。

  其次,市民大多生活不很富裕,出行交通工具都是大众化的,如公交车、地铁等,部分较富裕的市民使上了小排量汽车,这一中国特色的现实决定了公交先行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这大概也是中央提出公交优先、放宽小排量汽车入户和上路限制的着眼点之一吧。

  第三,从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反腐倡廉、利为民所谋的多种角度看,让路于民也是政府服务于民、爱民、便民和不扰民的题中应有之义。当然,考虑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灾难险情、医疗救护等特殊需要,城市交通还应该给这些特种服务车型留下快速通道。

  我甚至认为,我们还应该就此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这样一种礼让风气,即汽车礼让行人,青壮年礼让老幼妇孕,“官车”礼让“民车”、小车礼让公交,所有车辆礼让残疾人专用车、社会抢险救助车,以真正实现与世界文明规则的同步接轨。

  因此,让路于民看似只有简短的4个字,其实蕴涵着许多丰富的内涵,体现出的是政府始终与民为善、让路于民、让利于民的现代有限政府规范化、程序化的执政理念与思想内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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