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严禁超载运输旅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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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00:56 京华时报 |
据新华社消息交通部昨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国水上系统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春节“黄金周”即将结束,农村务工人员外出和学生返校客流高峰随之来临。通知指出:各航运公司要坚决执行安全适航风级规定,坚决不超风级开航;要做好对上船车辆的加固绑扎工作,航行过程中要加强巡舱,确保车辆舱随时处于监控范围;港口企业要继续加大对车辆的抽检力度,杜绝装载危险品的车辆和“三超”车辆上船;客运部门要严格按规定 数量出售客票,确保船舶不超载运输旅客。对存在事故隐患的渡口(渡船),要通报当地政府坚决予以取缔。要充实现场管理力量,严防渡船超载。通知还要求,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海事机构要增加现场流动执法人员,严把签证关,对超载船舶,一律不得放行;要加强对重点水域的巡逻检查,加大对各类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对“重点船舶、重点水域”进行监控,为船舶航行提供安全信息服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检查港口企业对上船车辆的危险品查堵情况、称重情况,严禁超载车辆上船;要检查航运公司和港口的售票情况,严禁超舱、超载售票。 ■相关新闻 三起水上事故被通报 该通知还通报了近期三起水上事故:1月21日,大连百仕达海运有限公司工程船“百仕达168”轮在辽宁旅顺附近海域作业时翻扣,造成7人死亡失踪;1月28日,上海新丰船务工程有限公司租用的民船自巴拿马籍“欢达”轮接下该公司5名修理工人返回黄浦江支流三岔港途中沉没,造成8人死亡失踪;2月2日,“豫周口货2321”轮在长江南通水域与“浙定58091”轮发生碰撞后沉没,2人失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