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特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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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07:00 光明网-光明日报 | ||
经济特区的建立,是在邓小平同志倡导下,我们党和国家为推进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自1979年提出沿海开放政策以来,由广东、福建两省吸引侨资开始了一系列沿海开放政策。1980年开放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谓之“点”的开放),1984年开放沿海14个港口城市(谓之“线”的开放),并扩大为吸引各国投资。由于实施成效显著,1985年开始又将对外开放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扩大到长江、珠江、闽南三大河川出海口附近的三角洲地区,及辽东、胶东两个半岛;1986年,再以上述五个地区为基础, 并同周围城乡联合划出更大的经济区范围(这阶段又称为“面”的开放)。由于经济特区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成效不错,1988年又增 | ||